发布于:2012-10-24 11:45:24
来自:商易宝社区/招标投标
[复制转发]
湖 南 省 湘 阴 县 义 合 金 鸡 垸 湘 江 堤 防 附 义 堤 段 治 理 工 程 以 由 湘 发 改 农 【 2 0 1 2 】 1 2 5 9 号 及 岳 市 水 许 [ 2 0 1 2 ] 9 2 号 文 批 准 建 设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中 央 投 资 和 自 筹 , 基 本 落 实 。 受 湖 南 省 湘 阴 县 义 合 金 鸡 垸 水 利 管 理 委 员 会 委 托 对 本 项 目 施 工 进 行 公 开 招 标 。
2 、 项 目 概 况 与 招 标 范 围
2 . 1 项 目 名 称 : 湖 南 省 湘 阴 县 义 合 金 鸡 垸 湘 江 堤 防 附 义 堤 段 治 理 工 程
2 . 2 项 目 建 设 地 点 : 湘 阴 县 义 合 金 鸡 垸 。
2 . 3 项 目 工 期 : 6 0 日 历 天 。
2 . 4 建 设 规 模 : 本 次 工 程 总 投 资 约 2 6 0 万 元 , 共 分 一 个 标 段 ,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为 堤 防 附 义 堤 段 治 理 及 护 岸 。
2 . 5 招 标 范 围 : 1 1 0 0 米 堤 段 治 理 。
2 . 6 质 量 要 求 : 合 格 及 以 上 。
3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3 . 1 本 次 招 标 要 求 投 标 人 必 须 是 《 湖 南 省 2 0 1 1 年 ~ 2 0 1 2 年 度 政 府 投 资 水 利 工 程 施 工 预 选 承 包 商 名 录 》 ( 湘 水 建 管 [ 2 0 1 1 ] 8 8 号 文 ) 之 内 的 施 工 企 业 , 具 有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叁 级 及 以 上 施 工 资 质 , 并 具 有 有 效 期 内 的 施 工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3 . 2 企 业 作 为 承 包 人 ( 非 分 包 人 ) 近 3 年 内 必 须 有 1 个 类 似 工 程 的 施 工 业 绩 , 并 在 人 员 、 设 备 、 资 金 等 方 面 具 有 相 应 的 施 工 能 力 。
3 . 3 项 目 负 责 人 必 须 持 有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专 业 贰 级 及 以 上 注 册 建 造 师 执 业 证 书 和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核 发 的 B 类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 具 体 按 照 水 利 厅 湘 水 办 [ 2 0 1 2 ] 2 9 号 文 件 的 规 定 执 行 ) , 并 为 投 标 单 位 正 式 职 工 ( 以 企 业 最 近 办 理 的 6 个 月 及 以 上 养 老 保 险 为 准 ) , 且 无 在 建 项 目 ( 指 在 本 项 目 招 标 期 间 , 无 在 建 未 完 工 项 目 或 已 中 标 尚 未 开 工 项 目 ) 。
3 . 4 技 术 负 责 人 持 有 水 利 水 电 专 业 中 级 及 以 上 技 术 职 称 , 为 投 标 单 位 正 式 职 工 ( 非 临 时 聘 用 关 系 , 以 企 业 最 近 办 理 的 6 个 月 及 以 上 养 老 保 险 和 投 标 单 位 所 在 地 劳 动 部 门 签 章 备 案 的 与 招 标 人 签 订 的 劳 动 合 同 原 件 为 准 。 ) 。
3 . 5 在 人 员 、 设 备 、 资 金 等 方 面 具 有 承 担 本 项 目 施 工 的 能 力 。
3 . 6 本 次 招 标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
4 . 投 标 人 的 限 定 条 件
开 标 时 投 标 人 的 法 人 代 表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必 须 参 加 开 标 会 , 并 在 开 标 记 录 上 签 字 。 投 标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的 委 托 代 理 人 只 能 是 投 标 本 项 目 的 拟 任 施 工 项 目 负 责 人 ( 注 册 建 造 师 ) , 否 则 其 投 标 无 效 。
5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5 . 1 凡 有 意 参 加 投 标 者 , 请 派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委 托 人 ( 授 权 委 托 人 须 是 拟 任 本 标 段 的 建 造 师 ) 于 2 0 1 2 年 1 0 月 2 9 日 至 2 0 1 2 年 1 1 月 2 日 ( 法 定 公 休 日 、 法 定 节 假 日 不 休 息 ) , 每 日 上 午 9 : 3 0 时 至 1 1 : 3 0 时 , 下 午 2 : 0 0 时 至 4 : 3 0 时 ( 北 京 时 间 , 下 同 ) , 报 名 并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 招 标 文 件 5 0 0 元 一 套 , 售 后 不 退 。
( 1 ) 公 告 发 布 后 开 具 的 单 位 介 绍 信 ( 原 件 ) 和 授 权 委 托 书 ( 原 件 ) ; ( 须 注 明 工 程 名 称 、 电 脑 打 印 、 手 写 不 受 理 )
( 2 )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 副 本 原 件 , 需 年 检 合 格 ) ;
( 3 ) 企 业 资 质 证 书 ( 副 本 原 件 ) ;
( 4 )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原 件 ) ;
( 5 ) 企 业 基 本 账 户 “ 开 户 许 可 证 ” ( 原 件 ) ;
( 6 ) 企 业 同 类 型 工 程 业 绩 ( 中 标 通 知 书 、 施 工 合 同 和 完 工 或 竣 工 证 明 材 料 原 件 ) ;
( 7 ) 拟 任 项 目 负 责 人 的 注 册 建 造 师 注 册 证 书 ( 原 件 ) 、 由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核 发 的 B 类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 原 件 ) 及 其 本 人 第 二 代 身 份 证 ( 原 件 ) ;
( 8 ) 法 定 代 表 人 的 第 二 代 身 份 证 原 件 ( 法 人 代 表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时 需 要 ) 和 拟 任 技 术 负 责 人 职 称 证 书 ( 原 件 ) ;
( 9 ) 拟 任 项 目 负 责 人 、 拟 任 技 术 负 责 人 最 近 办 理 的 6 个 月 及 以 上 的 养 老 保 险 缴 费 证 明 ( 原 件 ) 和 单 位 职 工 个 人 账 户 查 询 单 ( 原 件 ) ; ( 此 公 告 发 布 后 , 投 标 人 单 位 所 在 地 社 保 开 具 的 个 人 账 户 查 询 单 原 件 并 提 供 有 效 合 法 查 询 网 址 ) 。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时 应 同 时 提 交 上 述 5 . 1 款 ( 1 ) ~ ( 9 ) 项 资 料 一 套 ( 其 中 介 绍 信 、 授 权 委 托 书 , 其 它 均 需 提 供 盖 单 位 公 章 的 彩 色 复 印 件 , 并 按 顺 序 胶 装 装 订 成 册 ) 。 如 上 述 证 件 及 资 料 提 供 不 全 , 不 予 受 理 。
5 . 2 投 标 申 请 人 提 供 虚 假 原 件 及 资 料 的 , 报 主 管 部 门 处 理 。
6 .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6 . 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 、 地 点 详 见 招 标 文 件 。
6 . 2 逾 期 送 达 的 或 者 未 送 达 指 定 地 点 的 投 标 文 件 , 招 标 人 不 予 受 理 。
7 . 踏 勘 现 场 和 投 标 预 备 会
本 项 目 不 召 开 投 标 预 备 会 , 踏 勘 现 场 详 见 招 标 文 件 。
8 . 评 标 办 法
合 理 定 价 评 审 抽 取 法 。
报 名 方 式 : 在 报 名 截 止 时 间 内 获 取 报 名 表 格 进 行 备 案 登 记 。
联 系 人 : 刘 浩 王 旭 东
联 系 电 话 : 0 1 0 - 5 6 2 2 8 1 0 6
手 机 : 1 3 6 1 1 0 8 5 5 4 0
邮 箱 : 4 1 4 7 9 6 8 2 8 @ q q . c o m ( 业 绩 资 质 发 到 此 邮 箱 )
邮 编 : 1 0 0 0 3 9
地 址 : 北 京 市 石 景 山 区 中 关 村 科 技 园
[
本帖最后由 zbytb88 于 2012-10-24 15:37 编辑 ]
全部回复(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