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河北邯郸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邯郸热电厂各公司智能巡检和点检管理系统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DL-ZNXJ-DK-2012-01
受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河北邯郸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邯郸热电厂的委托,对各公司智能巡检和点检管理系统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具备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人: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河北邯郸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邯郸热电厂
二、招标代理:周涛 13241120159
三、本招标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智能巡检和点检管理系统
资金来源:国电电力技改资金及企业自筹
工程规模: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河北邯郸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邯郸热电厂的智能巡检和点检管理系统(明细详见各招标人的技术规范书)。
工程性质:新建
四、招标范围:
本次项目招标范围为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河北邯郸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邯郸热电厂的智能巡检和点检管理系统项目建设,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造、采购、运输及储存、建设、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竣工、试运行、消缺、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详细描述见技术规范书。
五、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全部符合下列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法人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壹千万元或同等规模的外币资金。
2 投标人及其技术合作方应提供权威机构颁发的ISO 9001:2008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 投标人或其技术合作方熟悉电力行业业务、具有在国内发电企业智能巡检和点检管理系统成功推广并稳定运行的5个案例,并附有相关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或其它同等证明文件)。
4 投标人或其技术合作方提供的设备/软件必须具有主要设备/软件原厂家就本招标项目提供的授权文件。
5 投标人或其技术合作方所投标设备必须满足技术规范书中规定的技术性能和质量的最低要求,必须提供性能保证值和/或带星号(“☆”)的技术参数技术支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认可有资质或国际公认单位出具的标的物的型式试验报告和/或鉴定报告和/或性能验收试验报告及其证书等有关鉴定材料),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6 投标人必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竣工期。
7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设备供货、建筑和安装工程施工和管理、调试管理、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8 具有良好的财力(上一年度不得亏损)、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业内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诚信以及较强的综合实力,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9 分包商在分包项目时,必须得到招标人的认可,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向分包商付款。
六、报名及发售标书
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并发售标书。请投标人按照要求注册成为投标会员,经确认后,参与项目报名、购买标书、下载招标文件、投标。
七、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时间:
自2012年 10 月19日起5个工作日,9:00-11:30,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八、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九、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填写信息并提供相关资质文件。我公司在确认标书款项到达公司账户后,二个工作日内确认、批准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纸质印刷版为准。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2年11月9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二、开标地点:
北京。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10-63891730
联系人: 周涛 程浩
手 机: 13241120159
电 话: 010-63891720
传 真: 010-63891730
邮 箱:
zhaobiao1811@163.com(资质发到此邮箱)
邮 编: 100049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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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