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防城港东湾403#~407#泊位码头后方陆域形成工程(Ⅲ标段)招标
招标编号:FCG//JJ招2012-27
1. 招标条件本招标文件依照《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决定对防城港东湾403#~407#泊位码头后方陆域形成工程(Ⅲ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防城港东湾403#~407#泊位码头后方海域。招标范围:防城港东湾403#~407#泊位码头后方陆域形成工程(Ⅲ标段)施工,形成陆域面积约48.6万m2,平均吹填厚度约8.5m。吹填标高至+6.5m(当地理论高程),吹填边坡为1:5,吹填砂量约413.1万m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⑴有效的独立法人营 业执照;⑵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证书(或以上资质);⑶具有300万m3以上吹填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⑷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交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单位之间有隶属关系的,不能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0月22日至2012年10月26日,每日上午8:00 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以下资料: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及营 业执照副本;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委托人的必须提交授权书原件、委托人身份 证、单位介绍信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法人公章、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原件核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派代表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 年11月 21 日 10时 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10-63891730
联系人: 周涛 程浩
手 机: 13241120159
电 话: 010-63891720
传 真: 010-63891730
邮 箱:
zhaobiao1811@163.com(资质发到此邮箱)
邮 编: 100049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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