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2-10-21 11:05:21
来自:商易宝社区/招标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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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1、营口临空经济园区市政道路新建工程已由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营发改投资【2010】706号),招标人为营口机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
定对该项目的施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3、招标范围:营口临空经济园区市政道路新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所示及业主指定内容。
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经十三路、经十四路、纬十三路、纬十四路)道路
第二标段:(经十五路、经十六路、纬十五路、纬十六路)道路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4、计划工期:
2012年11月21日 至 2013年8月30日
5、投标人资格要求:①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总承包一级企业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②近三年(2009-2011)必须承揽过一项以“填筑强夯”为施工工艺的地基处理工程(以合同原件为准,报名时需携带)。
③投标人还需具有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将企业信用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提供给招标人。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报名: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投标人,携带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安 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证)、被授权人身 份证
(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于 2012年10月15日 至 2012年10月19日 ,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下同),招标文件2000元/标段(人民币),售后不退。
7、投标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现金、电汇)。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现金、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2012年11月15日 9:30(北京时间)。
9、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感兴趣的投标企业请电话联系取报名表格进行备案登记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8601270196
电话:010-56228106
业务qq:399980752@qq.com
邮箱:www.bidnews.cn@vip.163.com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
注:中标结果将在全国招标信息网www.bidnews.cn上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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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