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溪镇东岳村聚居点10KV/0.4KV配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招标编号:yd20121019
开标时间:2012-11-13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四川
招标人:双流县黄龙溪镇人民政府 黄龙溪镇东岳村聚居点10KV/0.4KV配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黄龙溪镇东岳村聚居点10KV/0.4KV配电工程已由双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双发改投资【2011】3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双
流县黄龙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双流县黄龙溪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双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招标项目文号为双发改投资【2011】33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双流县黄龙溪镇。
2.2 建设规模:黄龙溪镇东岳村聚居点10KV/0.4KV配电工程。
2.3计划工期: 10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施工及工程监理招标。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监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送变电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证书。2009年以来完成过3个(其中一个为四川省
内业绩)500万元以上的配电工程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本次招标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2009年以来完成过3个配电工程类似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审查标准:
1. 资质等级条件:施工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送变电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监理标段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
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 财务要求:近三年内未出现亏损。
3.业绩要求:施工:2009年以来完成过3个(其中一个为四川省内业绩)500万元以上的配电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监理: 2009年以来完成过
3个配电工程类似业绩。
4. 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5. 施工企业具备《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6.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格: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级别二级及以上资质。
7.投标保证金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8.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3.5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任意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10 月 22 日至2012年 10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
,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 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 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监理标段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 11 月 13日 10 时 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 投标人需在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备案通过后方可参与此次投标;凡未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投标单位其投标将被拒绝。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
联系人:陈 岩
手 机 13167503352
电 话:010-58684052
传 真:010-58684052
邮 箱:
chenyanzb@126.com
邮 编:100049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田村半壁店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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