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盘水(宁甘界)至古浪(双塔)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材料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定边-武威国家高速公路联络线(G2012)营盘水~双塔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营双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甘肃省营盘水
(宁甘界)至古浪(双塔)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2802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甘肃
恒和交通设施安装有限公司、甘肃路桥飞宇交通设施有限责任公司、兰州金路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湖南省金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徐州腾龙钢
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甘肃华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甘肃圆陇路桥机械化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自
筹资金、国内银行贷款。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
资 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营双项目位于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和武威市古浪县,起点在甘肃和宁夏交界处的营盘水,与定武国家高速联络线(G2012)宁夏孟家湾至营盘水段
在建项目终点相接,经甘肃景泰县城、寺滩乡、古浪县裴家营、大靖镇、土门镇,终点位于古浪泗水镇的双塔,以枢纽立交与连霍国家高速
(G30)相接,路线全长157.56km,其中景泰县境内62.85km,古浪县境内94.71km。项目概算总投资73.8995亿元。建设总工期4年。
3.包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营双项目全线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标志铝牌、收费亭、声屏障材料的采购共3个合同包:
YSJASS7合同包:标志铝牌264.84(t).
YSJASS8合同包:收费亭40座
YSJASS9合同包:声屏障吸声板5102(m2)、隔声板7654(m2)、透明隔音板1111(m2)。
4.申请人资 格要求
4.1 投标的申请人必须是社会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的独立法人单位,标志铝牌的投标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为叁佰万元人民币以
上,收费亭、声屏障的投标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为壹仟万元人民币以上。
4.2 投标人近5年内成功完成过2个及以上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同类工程材料的供货的业绩,业主评价意见好。
4.3 投标人的供货材料必须通过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有检验合格报告,并在有效期内。
4.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4.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6 投标人可对其中几个包段申请投标。
5.资 格预审方法:本次资 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6.信用保证金要求
5.1 本次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材料招标实行申请人交纳信用保证金制度,信用保证金每个包伍万元人民币。
5.2 申请人必须采用银行转账或现金的方式予资 格预审文件发售前将信用保证金从申请人的 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5.3 申请人无故放弃参加资 格预审会,影响资 格预审结果的信用保证金将被扣除。
若申请人未通过资 格预审,则招标人将在资 格预审评审结束后,退还信用保证金,无论申请人中标与否,信用保证金利息均不计。
5.4申请人交纳信用保证金时确定申请包号。
6.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2日-2012年10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同时购买资 格预审文件,逾期将不再发售。资 格预审文件每合同包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时携带的证及资料: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 份证、营 业执照副本、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测报
告、合同等原件,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各两套。
递交资 格预审资 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31日9:00将资 格预审文件递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 格预审资 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 在报名截止时间内获取报名表格进行备案登记。
联 系 人:田思修
电 话:13671198177
传 真:010-58859235
邮 箱:
zbcg862@126.com(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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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