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2-10-19 10:44:19
来自:施工技术/建筑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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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夯和强夯置换施工前,应在施工现场有代表性的场地上选取一个或几个试验区,进行试夯或实验型施工。实验性数量应根据建筑场地复杂程度、建设规模及建筑类型确定。
2)强夯法的有效加固深度应根据现场试夯或当地经验确定。在缺乏试验资料或经验时可按表3.5.4-4 预估。
3)强夯的单位夯击能,应根据地基土类别、结构类型、荷载大小和要求处理深度等综合考虑, 并通过现场试夯确定。在一般情况下, 碎石和砂土可取1000kNm/
㎡ ~5000kN.m/
㎡,粉土和粘性土可取1500kMm/
㎡~6000kN.m/
㎡。
4)夯点的夯击次数,应按现场试夯得到夯击次数和夯沉量关系曲线确定,且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最后两击的平均夯沉量不大于下列数值:当单位夯击能小于4000 kN.m 时为50mm,4000kN.m~6000 KN.m 时为100mm,大于6000KN.m 时为200mm;
② 夯坑周围地面不应发生过大的隆起;
③不因夯坑过深而发生起锤困难。
5)夯击遍数应根据地基土的性质确定,一般情况下可采用2遍~3遍 ,最后再以低能量满夯2 遍。对于渗透性柔的粘性土,必要时夯击遍数可适当增加。
6)2 遍夯击之间应有一定的时间间隔。间隔时间取决于土中超静孔隙水压力的消散时间。当缺少实测资料时,可根据地基土的渗透性确定,对于渗透性较差的粘性土地基,一般间歇3周~4 周;对于渗透性好的地基可连续夯击。
7)夯击点位置可根据建筑结构类型,采用等边三角形、等腰三角形或正方形布置。第一遍夯击点间距可取夯锤直径的2.5倍~3.5 倍,第二遍夯击点位于第一遍夯击点之间。以后各遍夯击点间距可与第一遍相同,也可适当减小。对处理深度较深或单击能量较大的工程,第一遍夯击点间距宜适当增大。
8)强夯处理范围应大于建筑物基础范围。每边超出基础外缘的宽度为设计处理深度的1/2~2/3,并不宜小于3m。
9)根据初步确定的强夯参数,提出强夯试验方案,进行现场试验。应根据不同土质条件待试夯结束一至数周后,对试夯场地进行测试,并与夯前测试数据进行对比,检验强夯效果,确定工程采用的各项强夯参数。
10)强夯施工结束后应间隔一定时间方能对地基加固质量进行检验。对碎石土和砂土地基,间隔时间可取1周~2 周;低饱和度的粉土和粘性土地基可取2周~4 周。质量检验的方法,宜根据土性选用原位测试和室内土工试验。原位测试可选用表面波频谱分析、静力触探、标准贯入试验和荷载试验。对粉土及粘性土地基,可在强夯施工过程及施工后对孔隙水压力进行测试。
11)质量检验点的数量,应根据场地复杂程度和建筑物的重要性确定。对于简单场地上的一般建筑物,每个建筑物地基不应少于3 处;对于复杂场地或重要建筑物地基应增加检验点数,检验深度应大于设计处理的深度。
12)强夯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通过现场荷载试验确定。
13)强夯地基变形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夯后有效加固深度内土层的压缩模量应通过原位测试或土工试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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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sccbjs 于 2012-10-20 22:1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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