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2-10-19 10:22:19
来自:商易宝社区/招标投标
[复制转发]
项目)东营市城资公司、市交通运输局东营机场扩建工程机场专用车辆设备
项目名称:东营市城资公司、市交通运输局东营机场扩建工程机场专用车辆设备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12年10月18日至2012年10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3:00至16:30。
开标时间:2012年11月12日下午14时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东营市交通运输局
一、项目编号:DYZCZ2012-353#
二、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本项目采购特种车辆共2辆;采购项目总预算资金203万元人民币。本项目为2个
包,各投标人可以对一个包进行响应,也可以同时对两个包同时响应,具体分包如下:
A包:除冰车1辆,预算资金191万元人民币。
B包:行李拖头车1辆,预算资金12万元人民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A包注册资金不低于380万元人民币;B包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发的民用机场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证或审定合格证。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主要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四)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五)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四、采购招标负责人:冯永良(招标部)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必须提供以下资信证明文件:
(一)投标人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加盖投标人鲜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国
家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复印件及公证书,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
(二)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发的民用机场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证或审定合格证原件或其加盖投标人鲜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的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
投标人鲜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 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进行登记报名
联系人: 郑军
手 机:135 0132 4070
电 话:010-5613 8358
传 真:010-5613 8358
邮 箱:zhengjunzb88@16 3.com
邮 编: 100049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全部回复(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