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金沙新区东部城区市政基础设施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12191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七台河市金沙新区东部城区市政基础设施一期工程施工已由七台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七发改审批2012001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七台河市金沙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七台河市金沙新区东部城区
2.2建设规模:道路长度约为10192米
2.3本次招标范围:约10192米道路工程,投资约14000万元
第一标段:(振兴大道、桧林路、光华路、青沐路、龙翔街路、青民路)道路工程,投资约6900万元;
第二标段:(创业大道、龙盛街)道路工程,投资约4800万元;
第三标段:龙江街道路工程,投资约1926万元。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2.4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11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3年7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三级项目经理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各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2年10月17日至2012年10月2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1月6日 9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10-63891730
联系人: 周 涛
手 机: 13241120159
电 话: 010-63891720
传 真: 010-63891730
邮 箱:
zhaobiao1811@163.com(资质发到此邮箱)
邮 编: 100049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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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