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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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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下车库喷头的布置问题地下车库一般归为中危II级,喷头的布置要符合《喷规》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说在汽车停车位的上方应布有喷头。并且车与车之间的间距近,这样会使作用面积内的流量大大增加,超过了中危II级喷水强度8L/min.m2,如何更好的解决这个矛盾,请大家谈谈看法。 我先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比如三辆车并排放置(宽7800),设两排喷头,而不是设三排(每辆车上方有两个喷头)。喷头的保护面积为3.1*3.6,这样布喷头使作用面积内的喷水强度接近8L/min.m2。大家看看可不可以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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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2、没设增压泵是不对的。尽管是多层建筑,但既然设置消火栓就应满足第8.6.2
条的要求。根据第8.8.4条推理也应设置增压泵。按你的“消防时多层消防以市政消
防为主”就可不设增压泵的观点,那么,凡是多层建筑均可不设增压泵了。这显然
是错误的。
3、如多层建筑均可不设增压泵,怎么来理解第8.6.2条的第九小条关于启泵按钮
的叙述?
4、你这可能是单独一栋教学楼吧,在这种情况下也一般是没人为此特设一个加压
泵房。应总个校区统一考虑。本人去年设计了4—5个新建中小学校,没一个没设
加压泵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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