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广州中国科学院工业技术研究院二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广州中国科学院工业技术研究院二期工程勘察设计。
1.2.2 工程位置:南沙区海滨路1121号,紧邻广州工研院一期用地。
1.2.3 工程范围:本项目是广州中国科学院工业技术研究院二期工程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335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研发楼一(A-7栋)、研发楼二(A-6栋)、研发楼三(A-5栋)、研究生教育基地与综合配套(A-2栋)等。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建筑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设计、地下工程设计、室内工程设计,以及上述建筑工程所包含的所有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如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管线设计、施工围蔽设计、室外工程(包括道路、园林绿化)、房建工程(包括装修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包括给水、排水、强弱电、空调通风、消防、通讯、电梯工程等),又包括红线范围外保证建筑物正常使用的必要的其他专业(包括外水、外电等)工程设计。
1.2.4 规划用地文件:穗规南地证【2007】第31号,穗国房南开【2012】251号。
1.2.5 项目批准文件:穗发改【2012】183号。
1.2.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36857.1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31000万元;
1.2.8 招标内容:(1)负责项目的工程详细勘察;(2)负责项目的综合管线平衡设计和规划报批、方案设计和修改、初步设计、建筑方案审查、施工图报建、专业报建;(3)负责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结构、安装、人防、消防、基坑支护、道路、场地排水排污、园建、绿化、路灯、智能化、外水外电等工程的招标图、施工图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并按照发 包人要求提供现场服务及专人驻场服务,编制竣工图(含验收通过)等;(4)由于设计单位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设计变更阶段概算由设计单位负责。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012年10月,竣工日期为2014年12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建筑行业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②综合类或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人必须是具备上述要求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应依法进行分包。
如中标人为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资质专业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 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发 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方。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4.7 近3年内(2009年1月至今),投标申请人完成过建筑面积规模在50000平方以上的办公楼项目设计业绩。(项目业绩以单个合同的总建筑面积为准)
1.4.8 近3年内(2009年1月至今),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完成过建筑面积规模在50000平方以上的办公楼项目设计业绩。(项目业绩以单个合同的总建筑面积为准)
1.4.9 连续2年(2010年到2011年)投标申请人每年营 业收入3000万元或以上的。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报名时间为 2012 年 10 月 22 日9 时30 分至2012年 10 月 26 日16 时00 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 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申请人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5.1.1项目负责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身份 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附录3中各专业人员的身份 证、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各专业人员要求详见附录3)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5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
1.5.1.6企业营 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的原件及复印件。
1.5.1.7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进行备案登记,填写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1058859235
联系人:田思修
手机:13671198177
电话:010-88205060
传真:010-58859235
邮箱:
zbcg862@126.com(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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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