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群力院区建设项目配套设备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FB0100G12041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黑龙江 招标人:黑龙江宝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FB0100G12041
1.招标条 件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群力院区建设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社会〔2010〕49号】文件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黑龙江宝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
现对该项目的配套设备采购(一期)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群力院区建设项目配套设备采购(一期)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哈尔滨市群力新区齿轮路东侧、第七大道北侧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项目概况: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群力院区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22047平方米。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一标段: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群力院区建设项目气体灭火设备采购;
二标段: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群力院区建设项目给水泵、排污泵采购;
三标段: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群力院区建设项目消防报警设备采购;
投标可以兼投上述任意标段,也可以中标任意标段。
2.6招标内容:完成上述项目设备制作、采购、运输、安装、验收及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计划工期:2012年11月16日-2012年12月03日,共18日历天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无行 贿受 贿纪录、近三年内(2009年10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经营行为、
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能独立承担该项目的供货责任、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投标货物应为国内名优产品,货物制造商生产能力足够完成招标内容、企业营运状况、业绩和信誉良好;
3.3本项目针对拟采购货物,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代理商或货物制造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如为代理商投标,
需提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产品经销协议;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
准)。
(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
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
公司或分公司等);
3.5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 件的企业,均可针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
请;
3.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工程的实际能力,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
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加盖投标人公 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
并装订成册,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0月16日至2012年10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
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有效的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法人授权书、
授权委托人身 份证明等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 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逾期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元(人民币,下同),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4.4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寄送申请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建国 李博
手 机:15101659803
座 机:010-52285003
传 真:010-52285003
邮 箱:
zbwork001@126.com
邮 编:100049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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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