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E地块土石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2-11-07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2530万元
所属地区:福建
1. 招标
本招标项目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E地块土石方工程已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经济发展局以漳台经[2012] 24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
2.1.建设地点:位于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项目位置为锦江大道以东、洪岱路以西、翁角路以南、角江路以北,与行政中心地块相邻。
2.2.工程建设规模:场地回填平整,面积共约1455.96亩,由1#~7#、9#~11#地块组成,总填方工程量约为110万立方米。
2.3.招标和内容:本次招标为E地块土石方工程的场地回填平整,总投资约2530万元,回填量约110万立方米,面积约1455.96亩,由1#~7#、9#~11#地块组成。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4.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等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具备临时执业证书的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且在施工期间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认定标准按照闽建筑[2011]39号文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要求;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 年 10 月15日至2012 年 10 月19日,每天上午 8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相关资料包含招标文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等,售后不退。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 11 月7日9时00分,请投标人在2012年11月7日8时30分~2012年 11 月7日9时00分时限内送达。
6.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 报名前请与下述负责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
联系人: 史国华、徐亮
手 机:13683654548、13552089087
电 话:010-56137578
传 真:010-56137578
邮 箱:
bjjxzbgs888@126.com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邮 编: 100049
全部回复(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