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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技术措施的一点疑问,请大侠指点!

发布于:2007-05-30 09:09:30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给排水 [复制转发]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给水排水(2003)
P156 消防篇

7.1.1.2 室内消火栓的设置场所。存有与水接触能引起剧烈燃烧爆炸的物品除外的下列场所应设置消火栓。
1)多层民用和工业建筑:
①厂房、库房、高度不超过24m的科研楼;

请问各位水友:该处的规定为何是“不超过24m”?表示了什么意思?那超过24m后又该设置什么样的消防系统呢?
指大侠们指点!!

全部回复(4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abocd
    abocd 沙发
    谢谢大哥们指点

    我忘了24米这个界线了
    2007-05-31 13: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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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 水锤
    水锤 板凳
    24M是高层的界定,超过24米就要参照高规了
    2007-05-30 09: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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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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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建筑给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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