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县2012年农村生活排水及处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人:宁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1.招标条 件
本招标项目宁河县2012年农村生活排水及处理工程已由天津市水务局以津水农[2012]2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资金和宁河县自筹,招标人为宁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 于京村现有生活污水未经管网收集及污水处理,直接排入附近渠道、坑塘或随意泼洒,并且村内现有坑塘1座,其坑塘淤积较严重,周边水环境较差,对该村农村居民生活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实施工程建设十分重要。
2.1.2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11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2.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宁河县2012年农村生活排水及处理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宁河县2012年农村生活排水及处理工程施工,合同编号:NHNCPSCLSG/HT-2012-0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东棘坨镇于京村铺设生活污水排水管网、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坑塘整治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07~2011)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2年10月18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中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时,需携带营 业执 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 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 章) 报名,
4.2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 业执 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类似工程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 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 章),于2012年10月19日~2012年10月25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以现金、支 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以现金、支 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1月9日9时30分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2年10月26日9时在天津市宁河县 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
联系人:李博 欧阳旭
手 机:15101659803
座 机:010-52285003
传 真:010-52285003
邮 箱:
zbwork001@126.com
邮 编:100049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59号
全部回复(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