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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价商〔2009〕232号第四条对对住宅电气配套建设的成本控制有何影响

发布于:2012-10-12 17:23:12 来自:电气工程/供配电技术 [复制转发]
津价商〔2009〕232号第四条对对住宅电气配套建设的成本控制有何影响

四、按照国家规定,进一步优化销售电价结构。适当提高我市两部制电价中基本电费的比重。进一步拉大各电压等级间的差价。
将寺庙、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用电,居民住宅区域内直接为居民生活服务的电梯、二次供水、楼内照明用电(经营性除外)统一调整为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以上用电必须单独装表计量,不得与其它用途混合计量。

居民住宅区域内直接为居民生活服务的电梯、二次供水、楼内照明用电(经营性除外)统一调整为居民生活用电价格那么可以把照明柜和动力柜合二为一进行配电设计吗,进线电缆只用一根进线,降低电缆的成本价格。这样可以吗,请高手给分析一下,谢谢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供配电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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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关于某些小负荷应急照明的接线问题

我看我们这里,很小负荷的应急照明就直接接普通照明配电箱里了,配电线路当然也不是做防火处理的,灯具自带蓄电池,说是这样接可以不用为那几盏应急灯单再引电源进来。那火灾时切掉此配电箱的供电,火灾时应急照明不就只有蓄电池这1个电源供电了吗,请问有没有什么问题? 需不需要火灾时也保证两路电源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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