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渠村引黄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2年度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联系人:张鹏 电话:13501194980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河南
1 招标
河南省渠村引黄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2年度工程已由河南省水利厅以豫水农[2012]4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内政府资金,招标人为濮阳市引黄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本期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濮阳市濮阳县、高新区、华龙区、南乐县。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2.1.1渠道工程
(1)输水总干渠14+470~18+870长4.4km的渠道堤外坡回填加固,其中桩号14+470~15+000段为左岸,桩号15+000~18+870段为右岸。
(2)输水总干渠16+655~19+870(18+870~19+870段不衬底,3#闸枢纽长91m)、28+320~34+740共2段总长为9.544km的渠道整修及混凝土防渗衬砌。
(3)左岸老赵北沟支渠桥头护砌6处。
2.1.2 建筑物工程
(1)桥梁:新建生产桥2座,西掘地桥、八里庄北桥;重建生产桥3座,渠村桥、子岸东南桥、范石一村东桥。
(2)水闸:新建水闸1座,赵庄节制闸;维修水闸3座,第三濮清南进水闸、郑寨干渠进水闸、金堤河回灌闸。
(3)倒虹吸:维修输水总干渠穿金堤河倒虹吸1座。
(4)斗门:重建斗门23座,维修斗门9座。
2.1.3.管理设施:
新建管理所6处,第三濮清南渠首管理所、孟轲管理所、王助管理所、左岸老赵北沟管理所、吴家庄管理所、邵庄管理所。
2.2 招标内容
2.2.1监理标(合同编号:QCGQ2012-JL):承担本期河南省渠村引黄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2年度工程全部建设监理工作。
2.2.2 施工标:
(1)第一标段(合同编号:QCGQ2012-01):输水总干渠14+470-18+870段长4.4km渠道堤外坡回填加固。
(2)第二标段(合同编号:QCGQ2012-02):输水总干渠16+655-18+655段长2km渠道整修及混凝土防渗衬砌。
(3)第三标段 (合同编号:QCGQ2012-03):输水总干渠18+655-19+870(18+870-18+961长91m段3号闸枢纽不衬砌)段长1.124km渠道整修及混凝土防渗衬砌;第三濮清南渠首管理所;第三濮清南进水闸维修;郑寨干渠进水闸维修。
(4)第四标段 (合同编号:QCGQ2012-04):输水总干渠28+320-30+600段长2.28km的渠道整修及混凝土防渗衬砌;新建孟轲管理所1处;重建渠村生产桥1座。
(5)第五标段(合同编号:QCGQ2012-05):输水总干渠30+600-32+000段长1.4km的渠道整修及混凝土防渗衬砌;。
(6)第六标段(合同编号:QCGQ2012-06):输水总干渠32+000-33+400段长1.4km的渠道整修及混凝土防渗衬砌。
(7)第七标段(合同编号:QCGQ2012-07):输水总干渠33+400-34+400段长1km的渠道整修及混凝土防渗衬砌;新建八里庄生产桥1座;重建子岸东南生产桥1座。
(8)第八标段(合同编号:QCGQ2012-08):输水总干渠34+400-34+740段长0.34km的渠道整修及混凝土防渗衬砌;维修金堤回灌闸;维修输水总干渠穿金堤河倒虹吸;新建西掘地生产桥梁1座
(9)第九标段 (合同编号:QCGQ2012-09):斗门建设:重建斗门23座;维修斗门9座;重建范石一村生产桥1座。
(10)第十标段 (合同编号:QCGQ2012-10):闸管所建设:王助闸管理所、吴家庄闸管理所、左岸老赵北沟管理所、邵庄管理所;赵北沟节制闸;左岸老赵北沟支渠护砌6处。
2.3 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 45 日历天。
监理期:施工期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监理标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2009年10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建设监理经验;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取得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职经历;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提供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3.1.2 施工标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009年10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近三年财务及信誉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施工企业可就施工标中一~二个标段,但每个标段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相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具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或濮阳市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3.5施工企业所报拟承担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咨询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咨询及报名时间
2012年10月11日~10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请派代表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以下及复印件(加盖章并装订成册):资质证书副本、营 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限施工标)、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或濮阳市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限施工标)、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安全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证书(限监理标)、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限施工标)等有关报名。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报名投标单位必须派代表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身 份证,于2012年10月16日~2012年10月20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个标段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2年11月6日上午9:00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 在报名截止时间内获取报名表格进行备案登记。
联系人:张鹏 许昌辉
手 机;13501194980
电 话:010-56017598
传 真:010-56017598
邮 箱:
zbgs1588@126.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邮 编: 100049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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