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清远抽水蓄能电站中控楼及管理中心机房及辅助设施建设
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广东
一、项目概况
清远抽水蓄能电站(以下简称“清蓄电站”)位于珠江三角洲西
北部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县太平镇境内,距广州市直线距离75公里,
电站装机容量为128万千瓦,安装4台32万千瓦的可逆式抽水蓄能机
组。工程静态投资42.83亿元,动态投资49.98亿元。在电网中担负
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及事故备用的作用,是电力系统理想的调
峰调频电源。
电站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开关站等组成,永
久办公生活区有办公楼、管理中心、仓库、车间等建筑。电站主体
工程于2009年12月17日开工建设,计划于2015年第一季度首台机投
产发电。
按照电站信息通信系统建设整体规划方案,拟建设电站办公生活区
(下库管理中心、办公楼)的机房建设。按房建工程计划同步建设
,并于2013年建设完成。
清远抽水蓄能电站中控楼信通机房位于办公大楼4楼,面积约440平
方米,含主机房、UPS室、电池室、维修间及走廊等。自动化机房
及管理中心机房包主要位于办公楼4楼及管理中心2楼,面积约230
平方米,含自动化主机房、电池室、监控室、管理中心机房和电池
室。主要为电站生产保障设备、通信网络设备、提供运行、管理、
维护的场所。中控楼通信网络机房按南方电网公司样板工程建设要
求进行建设。
二、招标及标包划分
本次招标包括中控楼及管理中心机房及辅助设施建设项目Ⅰ标和
Ⅱ标两个独立分标,投标人可投两个标或其中一个标,但招标人对
投标人的授标数最多为一个。
Ⅰ标和Ⅱ标具体招标如下:
(1) Ⅰ标:中控楼机房及辅助设施建设
1)中控楼网络、通信机房建设(200m2)及辅助设备;
2)电源室、电池室建设;
3)机房设备(机柜、PDU、线缆等)采购安装,及结构化布线;
4)60KVA UPS系统;
5)空调系统;
6)机房环境及辅助系统。
包括详细施工设计、所需设备和材料、采购、供货、运输、仓储
、设备安装、管线预埋、布线桥架安装、装修配合、现场测试、联
合试运,验收、维护、免费保修、技术与支持、售后等工作。
(2) Ⅱ标:自动化、下库管理中心机房及辅助设施建设
1)中控楼及下库管理中心共2个机房建设(130m2)及辅助设备;
2)电源室、电池室建设;
3)机房设备(机柜、PDU、线缆等)采购安装,及结构化布线;
4)30KVA UPS系统;
5)空调系统;
6)机房环境及辅助系统。
包括详细施工设计、所需设备和材料、采购、供货、运输、仓储
、设备安装、管线预埋、布线桥架安装、装修配合、现场测试、联
合试运,验收、维护、免费保修、技术与支持、售后等工作。
三、项目进度计划
计划总工期为240天。
四、资金来源
招标人自筹资金。
五、资格审查相关要求
(一)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
(二) 资格要求:
符合以下所要求资质的法人(即申请人)均可提交参加资格预审
的申请。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1. 申请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符合下列基本:
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持有经年检合格
的工商、税务登记证,注册资本金应达到人民币400万元及以上;
2) 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
3) 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及以
上资质;
4) 投标人近3年内有同等规模通信网络机房装修工程项目的成功案
例和实施经验;
2. 不允许任一单位对同一合同提交或参与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
同的投标文件;不允许一个投标人对同一合同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
不同的投标文件。
3. 任一投标人均不准以任何方式参加其它投标人对同一合同投标
。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亦不允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
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
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三) 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申请人为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按《
清远抽水蓄能电站中控楼及管理中心机房及辅助设施建设项目资格
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括证明具有投标资格
的文件复印件、企业业绩情况及证明材料、财务状况以及其他证明
资料。
六、报名应提供的材料
1.法人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参
加时)及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资格预审文件购买时间:自2012年10月11日起至2012年10月16
日止(星期六、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
16:30(北京时间)。
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2年10月26日上午10:30
。
报名方式: 报名前请与下述负责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
联系人: 史国华、张旭
手 机:13683654548、13552089087
电 话:010-56137578
传 真:010-56137578
邮 箱:
bjjxzbgs888@126.com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邮 编: 10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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