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宁夏电力公司输变电项目2012年第五批流标设备、材料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2012-10-11
? 招标编号:291261
? 开标时间:2012-11-01
?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源来源: 其它
? 所属地区:宁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宁夏电力公司集中招标
宁夏电力公司输变电项目2012年第五批流标设备、材料招标采购公告
1.招标
(1)对于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或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中标注为“第二套”的保护类设备,要求为不同
厂家的双重化配置。
(2)对于含有蓄电池的包,需对蓄电池条目进行报价。对直流电源系统或通信电源技术规范专用
部分的货物需求表中已包含的蓄电池,则无需重复报价。
货期限制,以包为单位,对同一投标人中标某一品种货物作出最多限定,依照标包的次序中标,
顺序中标包数达到限定包数后,该投标人不再被推荐为该品种货物其他标包的中标候选人。中标
限额内的具体中标标包以区域属地或者较小服,务半径为优先。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宁夏电力公司(以下简称“
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宁夏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现
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
分标编号 货物名称
2012-186 35kV变压器
2012-172 隔离开关
2012-173 断路器
2012-176 低压屏(柜)、箱
2012-177 一次其他设备
2012-178 仪器仪表
2012-183 通信设备
2012-184 光缆及光缆附件
2012-185 网络设备
2012-187 营销设备
2012-188 电缆及电缆附件
2012-191 绝缘子
2012-195 其他材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
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检测能力。
(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
较规范更严格的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
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
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8)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
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
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
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0)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
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
公司系统的验证。
(11)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
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2)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签发的授权经营证书。
(1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l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l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
标的;
l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
商参加投标的,或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
l 被责令停业的;
l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
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一“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方式: 报名前请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
联系人: 姜志东 、 刘明俊
电 话:010 - 68185698
传 真:010 - 81314390
手 机: 15811083710 、18201436072
邮 编: 100049
邮 箱:
zbcg8818@126.com 、
zbgs8818@vip.126.com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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