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云南省分公司新办公大楼内外装饰工程招标
招标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1、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云南省分公司新办公大楼内外装饰工程 ,已获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批准建设,现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云南省分公司新办公大楼内外装饰工程监理服 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对投标申请人的资 格审查方式为:资 格后审。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云南省分公司新办公大楼内外装饰工程监理招标
2.2建设地点:昆明市区内
2.3工程概况:新办公大楼内外装饰、幕墙工程安装等,项目投资概算约4600万元。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3、招标范围: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云南省分公司新办公大楼内外装饰工程装饰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全面监理。
4、工程质量要求: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01)一次验收合格。
5、监理服 务期限:项目施工合同工期+2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6、投标人资 格要求:
6.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二级资质或具备监理综合二级资质的企业;
6.2拟派往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
6.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购买招标文件或相关资料。时间为 2012年 10 月 10 日至 2012年 10 月 17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 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8、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600 元,售后不退,并另付邮费每套人民币 100 元。
9、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每个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五仟元整(¥25,000.00),作为参加本监理项目的投标担保。
1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 10 月 29 日 9 时 30 分。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本招标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内 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12、凡符合本公告资 格要求的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可按招标公告的联系地址,携带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申请人的营 业执照原件;
(2)投标申请人的资质证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 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复印件;
(5)2009~201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原件;
(6)拟派往本招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
(7)入滇备案许可证原件(若投标申请人为云南省外监理企业时);
(8)近三年(09年至今)投标企业所承担过的同类别工程监理业绩3个及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9)近三年(09年至今)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所承担过的同类别工程监理业绩1个及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注:以上原件审验完毕后当场归还投标申请人(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对于未按要求提交审验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人将拒绝其报名。
报名方式: 在报名截止时间内获取报名表格进行备案登记。
联 系 人:田思修
电 话:13671198177
传 真:010-58859235
邮 箱:
zbcg862@126.com(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全部回复(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