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7-05-26 11:18:26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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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厂房为一塑料制品厂房,建筑面积3000多平米,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8.5.1条第一规定:占地面积大于1500m2 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单层、多层制鞋、制衣、玩具及电子等厂房应设置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我觉得应该设计自动喷淋灭火系统,但是负责消防验收的消防总队却认为,该条规范并没有明确的讲到塑料厂房,不应该设计自动喷淋,但我认为该条规范中有个:等厂房,所以应该设置,
请问各位是怎么认为的???
全部回复(9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根据以上解释,我认为还是根据其火灾危险性判断是否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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