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向阳生活垃圾处理场污水升级改造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SG0100G12312
1.招标条件
受招标人哈尔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已由立项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哈尔滨市向阳生活垃圾处理场污水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哈尔滨市向阳生活垃圾处理场污水升级改造项目,渗滤液处理能力为200吨/日。合同估算价:总投资估算为2800万元。
2.2 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向阳乡
2.3计划工期:2012 年 11 月 1 日至 2013年 1 月 20 日
2.4工程质量:合格
2.5招标范围: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
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或高级以上职称资格;拟派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投标企业必须为具有设计资质的投标人为项目牵头人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3依据哈建发[2007]37号文件规定,集团公司与下属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同时取得同一标段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在同一标段投标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为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资质的集团公司投标,不得使用所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企业资质的子公司人员和人员岗位、资格证书投标;同一集团公司的各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企业资质的子公司之间,不得互相借用人员和人员岗位、资格证书投标。
3.4外省(市)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须向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投标资格审查手续,核准后持省建设厅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外省建筑业企业(施工、监理企业)投标备案介绍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5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4.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5.申请报名
5.1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 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营 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设计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投标企业的投标承诺、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且复印件必须注明工程项目全称及标段号)、哈尔滨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针对本工程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外省(市)申请人另需提供经黑龙江省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针对本工程的《外省建筑业企业(施工、监理企业)投标备案介绍信》。
5.2报名时间及地点:申请人可在2012年 10 月 8 日至2012年 10 月12 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2 年10月8日至2012年10月12日,每日上午08:30 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按相关规定执行,售后不退。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于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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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10-60 213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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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