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省道长乐至余杭段改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招标公告
2012-10-10
开标时间:2012-11-07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浙江
1.招标
本招标项目15省道长乐至余杭段改建工程已由浙江省发改委浙发改设计[2006]162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交复〔2010〕135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补助及地方自筹,受业主委托,杭州余杭区交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招标人(下称发,包人),现对本项目的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15省道长乐至余杭段改建工程位于杭州市余杭区西部,起于径山镇长乐起点桩号为K0+000,接15省道彭公至长乐段,终于余杭镇终点桩号为K19+629.799,与02省道相交,路线总长约24.633公里,其中15省道主线全长约19.630公里,15省道与杭长高速连接线约5.003km。全线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km/h,桥梁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
2.2本次施工招标设2个交通安全设施标段:
第7标段:K0+000~K7+000,路线长度7km,主要工程内容为:护栏、标志、标线等设施的实施、完成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
第8标段:K7+000~K19+629.799,路线长度12.6km,15省道与杭长高速连接线全长约5.003km,主要工程内容为:护栏、标志、标线等设施的实施、完成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
施工计划工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应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信用评价结果(浙交【2012】181号文),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施工企业可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其它企业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须正反双面复印)及上述证件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1月7日9:00,投标人应于当日8:30~9:00将投标文件递交。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公开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由委托代理人参加时,投标人的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也应同时出席开标活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姓名以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中登记的为准。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应携带身,份,证和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以供现场核验。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 报名前请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
联系人: 姜志东 、 刘明俊
电 话:010 - 68185698
传 真:010 - 81314390
手 机: 15811083710 、18201436072
邮 编: 100049
邮 箱:
zbcg8818@126.com 、
zbgs8818@vip.126.com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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