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至白河(鄂陕界)公路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2-10-09
? 招标编号:
?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水利桥梁,园林绿化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源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 所属地区:湖北
湖北省十堰至白河(鄂陕界)公路绿化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十堰至白河(鄂陕界)公路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北省十堰至白河(鄂陕界)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3075号文)批准建设,交通运输部以《关于湖北省十堰至白河(鄂陕界)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发[2010]38号文)批准了初步设计,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35%,国内银行贷款65%,项目已具备招标,现就本项目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是福州至银川高速公路十堰至天水联络线的重要组成部分,起点位于十堰市张湾区,与十漫高速公路在茅坪互通相接,经十堰市张湾区、郧县,终点位于十堰市郧县鄂陕交界处的鹰咀岩附近,与在建的福银高速公路十天联络线陕西段相接,路线全长约58.299公里,主要控制点为:茅坪互通、堵河大桥、跨襄渝铁路桥。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路基标准宽度24.5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
本次招标内容为湖北省十堰至白河(鄂陕界)公路绿化工程施工工作。预计开工日期为:2012年11月18日,预计工期为:10个月,缺陷责任期以最后完工日24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和业绩见表1-1,同时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表1 标段划分表
标段 起讫桩号 主线
里程(km) 工程内容 最低资质要求 最低业绩要求
SHLH-1 K00+000-K58+207.93 58.2 中央分隔带绿化,分离式路基中间带绿化,碎落台、路基两侧景观绿化,互通区绿化,隧道口绿化,收费站、服务区、停车区、养护工区等附属设施绿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 近三年内至少成功独立地完成过1个标段里程在30km以上(含30km)的新建高速公路的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或近三年独立完成过单个合同额在3000万以上的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于2012年10月8日至2012年10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售价人民币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不同单位不能授权同一个经办人购买招标文件。
4.4 投标人应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前一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且不统一组织标前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进行考察,费用自理,招标人将予以支持,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5日10:00时,投标文件必须于2012年11月5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之间递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还需递交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验证书》原件(原件不需装入投标文件)。
5.5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中相关规定递交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担保金。
报名方式: 报名前请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
联系人: 姜志东 、 刘明俊
电 话:010 - 68185698
传 真:010 - 81314390
手 机: 15811083710 、18201436072
邮 编: 100049
邮 箱:
zbcg8818@126.com 、
zbgs8818@vip.126.com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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