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内、护城河河道清淤、石驳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2012-10-08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江苏省
1.丹阳市城市管理局的内、护城河河道清淤、石驳改造工程已经丹阳市发改经信委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丹阳普惠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本工程处于老城区居民密集区,临近有三座学校和一家医院,交通道路情况复杂。主要包括:护城河(二中至新北门小学),护城河新北门桥至麻巷门桥河段,沈家桥至水关路,小东门广场至冰清桥,渡口桥至小东门广场,冰清桥至三思桥,三思桥至西门水闸,内城河人民医院河段等。
(2)工程规模:栏杆新建及维修约800米,内城河清淤约2420m,道路修复约4000平方米,泵站一座、挡墙新建及维修约3000m3、亲水平台、木花架等,总投资约120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2年11月10日—2013年3月10日,工期120天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栏杆、清淤、道路修复、泵站、石驳挡墙等
5.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格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2)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
(3)企业业绩、信誉:无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在暂停、整顿期内的;
(4)建造师业绩、信誉:近两年无安全质量事故;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外地施工企业在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投标并中标后必须在丹阳市注册设立子公司,以子公司名义与招标人签订中标工程施工合同,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6.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必选为: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建造师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⑤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⑥企业具有安全生产,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⑦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提供证明);
⑧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书【包括企业和拟选派建造师】
注:出具证明时间必须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当日
7.评标细则
本工程采用网上开评标,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总分为100分。
7.1投标报价分值计算(80分)
根据江苏省住建厅苏建招【2010】333号文“附件三”中的第一种方法对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进行评审。(投标报价的评审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以经评审的不低于成本的最低投标价格得最高分80分,并以此为基准确定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投标价格高于该基准价格的,每高出1%扣1分,不足1%的按比例计算。
7.2施工组织设计分值计算(14分)
根椐施工方案按下列内容逐项评审计分,如发现施工方案中有缺陷,有可能影响正常施工或影响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给予扣分。评委扣分时应详细写明缺陷内容,扣分要合理。
在统计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时,必须在所有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0~1.5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附平面图);(0~1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0~1.5分)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0~1.5分)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0~1.5分)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不得有单位名称和人员姓名);(0~1.5分)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0~1.5分)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0~1.5分)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0~1.5分)
(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0~1分)
7. 3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分值计算(2分)
1) 一般规定
(1)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均应以投标书中提供的并能明确是投标人或投标建造师本人的业绩原件为依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所有获奖荣誉、获奖工程,是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文件或证书为准,外市投标企业提供的获奖荣誉、获奖工程必须同时提供表彰文件和证书(原件)。
(3)同类奖项均以最高奖项计分,不得重复和累计。
(4)有效期一年是指从去年元月1日算起,有效期二年是指从前年元月1日算起,有效期三年是指从大前年元月1日算起。
2) 分值计算
(1)对于建造师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鲁班奖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市优最高加0.3分,有效期一年;省优最高加1分,有效期二年;鲁班奖(含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评审的“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最高加1.5分,有效期三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
(2)对于建造师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最高加0.1分,省级最高加0.3分,国家级最高加0.5分,有效期均为一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以上加分指类似工程项目。
7.4工期分值计算(2分)
满足招标人工期要求的不得分,每提前1%,加0.1分,招标人提出工期合理提前幅度为20%,超过控制幅度的部分不得分。
7.5答疑(2分)
投标答疑是招标人根据工程施工要求,对建造师进行能力考核。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工程特点、技术要求提出疑问,并组织答疑评分。本工程必须由投标文件中注明的建造师参加,如该建造师不参加答疑,该项分值为零分。
8.面谈制度:
8.1本次工程按照苏建招[2010] 333号文件精神进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必须在开标期间到现场进行面谈,签署有关承诺文件,并将签署的书面承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未按规定送交的按自动放弃其投标资格,将不予参加开标。(面谈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报名时间: 2012年10月8日 上午8:30至 2012年10月12日下午17:30进行网上报名。凡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一律参加开标会,若投标单位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投标申请人网上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会员信息库会员;
2、投标申请人必须在以下指定银行开设支付账户: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徽商银行、中国银行、深发银行;
3、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招标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直接通过网银支付招标文件费用500元,方能获取招标文件下载,否则系统将会拒绝下载;
4、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发,票:投标申请人可凭报名回执码和单位介绍信,在该项目开标结束后向市招投标管理中心财务科索取发,票。
11.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24万元;诚信保证金为:60万元,都必须是本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开具的汇票。
报名方式: 报名前请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
联系人: 姜志东 、 刘明俊
电 话:010 - 68185698
传 真:010 - 81314390
手 机: 15811083710 、18201436072
邮 编: 100049
邮 箱:
zbcg8818@126.com 、
zbgs8818@vip.126.com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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