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省道长乐至余杭段改建工程路面施工招标公告
2011-11-16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2011-12-15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110000万元
所属地区:浙江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5省道长乐至余杭段改建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浙发改设计[2010]6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余杭区交通局,建设资金来源:省厅补助及地方自筹,受业主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路面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15省道长乐至余杭段改建工程位于杭州市余杭区西部,起于径山镇长乐起点桩号为K0+000,接15省道彭公至长乐段,终于余杭镇终点桩号为K19+629.799,与02省道相交, 15省道主线全长约19.630公里,15省道与杭长高速连接线全长约5.003公里,路线总长约24.633公里。全线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km/h,桥梁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
本次路面施工招标设1个施工标段:
第6标段:主线:K0+000~K19+629.799(K11+600~K13+680临余公路公用段除外),路线长度约17.5Km,连接线LK0+000~LK5+003.282,路线长度约5 km,主要工程内容为:路面工程(含底基层、基层、沥青混凝土面层)的施工及缺陷修复等;
计划工期:9个月,缺陷责任期均为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11 月 17 日至2011年 11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图纸每套售价1200元,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1年 11 月 24 日09:40;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1年 11 月 24 日9:00。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 12 月 15 日10:00,投标人应于当日8:30~10:00将投标文件递交。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 报名前请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
联系人: 姜志东 、 刘明俊
电 话:010 - 68185698
传 真:010 - 81314390
手 机: 15811083710 、18201436072
邮 编: 100049
邮 箱:
zbcg8818@126.com 、
zbgs8818@vip.126.com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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