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勘察二次招标
招标人:林州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州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资金加单位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林州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基本情况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林州市污水处理厂院内,建设规模为3.0 万吨/日, 采用改良型氧化沟处理工艺,出水标准为一级A,新铺设污水管道35.98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以及配套设施建设等。
2.2 招标编号:LCGG2012-140
2.3 招标范围:勘察
2.4 勘察周期: 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年检合格营 业执照;
3.2 投标企业须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为中级及以上工程师;
3.4 2009年9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勘察业绩;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投标人报名时须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 份证并携带以下证原件到现场报名:
营 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类似工程业绩合同、投标人进豫施工登记备案证书(本项仅限外省进豫企业提供)、报名期间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以上所列证均须提交复印件一份,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注明日期。
4.2其他:投标人应自行支付参与投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5.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投标单位,售后不退。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2年10月9日至2012年10月15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张 露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
guolizb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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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