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2012年综合传媒改造工程(多媒体信息话亭)集中采购项目招标
2012-10-09
招标编号:JTF201210003
所属行业:网络通讯计算机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江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2012年综合传媒改造工程(多媒体信息话亭)集中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招标编号为JTF201210003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厂商均可前来投标。
2、采购基本情况
本项目采购对象及工作内容:本次集中采购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2012年综合传媒改造工程(多媒体信息话亭)集中采购,具体采购需求量如下:
产品 数量
多媒体信息话亭 50台
备注:以上数量为现阶段初步明确的数量,实际数量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需求,以实际订单为准。
3、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3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申请人为境内的,注册资本要求如下,申请人为境外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3.1.3.1申请人为制造商的,注册资本应达到500万元人民币;
3.1.3.2申请人为代理商的,注册资本应达到200万元人民币;同时制造商的注册资本要求同3.1.3.1条的相关要求;
3.1.3.3提供最近一年度已年检的营 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银行资信证明、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年度的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审计报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3.1.3.4要求申请人投标产品在2011年的合同销售金额在100万元以上。
3.2 本次资格预审申请人为代理商的,还应具备以下:
3.2.1 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申请资格预审,且该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它代理商申请资格预审。
3.2.2 制造商须出具使用代理商投标理由的说明文件并承诺对代理商投标承担连带责任。
3.3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 投标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的。
3.4 投标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3.4.1 制造商或制造商生产企业必须具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系列)认证。
3.4.2 应在江西境内具有市级支持机构,且具备覆盖江西全省的能力。要求提供7×24小时售后响应,保修期三年。
3.5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3.5.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5.2 投标产品中包含的电子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并获得国家强制3C认证。
3.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资格预审办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资格审查将根据进行资格预审厂商的实力、供货能力(合同金额)、售后能力、产品应用经历等进行综合评审。
5、报名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加并具备相关资格要求的厂商,必须在2012年10月13日下午16点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并以盖章扫描件形式将资格预审文件发邮件至
yangfan8566@126.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者报名无效。
6、招标代理联系人: 杨 帆(经理)
手 机:1326`1688566
电 话:010-88621829
邮 箱:
yangfan8566@126.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四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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