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电力公司生产调度综合大楼工程中央空调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MCXZB-2012-105
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鄂托克旗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调度综合大楼工程
中央空调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
2、本次招标内容:详见后附表
3、交货地点:鄂托克旗物资公司库房(用户指定地点)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及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要提供的资料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文件相关规定,对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1潜在投标单位必须为独立法人;
1.2潜在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营 业执照,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1.3具备一定的设备维修和专业技术能力和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供货合同能力。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其他要求
2.1本次招标不接受国内设备/材料的代理商或联合体投标;
2.2同一设备制造商不得同时授权两名(含)以上委托代理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名授权委托代表只能接受一家设备、材料制造商的委托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3没有无正当理由弃标、因售后服 务不及时或投标人的任何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的。
2.4拒绝近一年内有设备材料检测不合格记录者或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上级主管部门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2.5不存在未按期及时供货致使项目严重拖延的;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所需要提供的资料
3.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2委托代理人身 份证复印件;
3.3资质证书复印件;
3.4营 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复印件;
3.5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HSAS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等同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
3.6具有近三年同类型设备的销售业绩,并附带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合同复印件;
3.7供应商必须是一般纳税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8投标者或供货厂(商)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主要设备等生产能力的文件资料;
★注:以上所有报名资料均须加盖红公章并装订成册(一个投标人仅需提供一套)。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年10月09日至 2012 年 10月13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携带以上报名资料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任 虹
手 机:156 0124 2745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
zbwork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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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