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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消防设计中几个问题的意见

发布于:2004-09-07 11:17:07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复制转发]
在近几年的工作中经常遇到一些多发性的问题,看法往往不一致,现就以下几个问题谈谈个人的看法。
一、关于高位水箱中消防储量的意见
  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7.4.7.1规定: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3。
GBJ84-8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第3.2.3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应设消防水箱……,但可不大于18m3。
  从现行的规范及笔者所见到的资料里都没有明确消防水箱中的消防储水量是一个18m3还是两个18m3。即一般的将GB50045-95中的18m3的理解为消火栓系统室内10分钟消防用水(故近日有将高位水箱中之10分钟消防储水量定为24m3,因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40L/s);将GBJ84-85中的18m3理解为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0分钟消防储量(与原GBJ45-82第6.2.3建筑物内自动喷水灭火设备的用水量,按30L/s计算巧合)。因此设计消防检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同时存在时出现高位水箱中的消防储量为36m3的情况(其他情况还多,不一一列举了)。
  究竟如何理解规范,采用何值(对一类高层而言)才是“安全适用”、“经济合理”呢?
  笔者认为18m3是指10分钟消防总贮量,消防二字含义为:所有消防手段(包括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即不存在24m3或36m3的问题。说明如下:
  第一,一般说来火灾发生时,如果有人在火灾现场,则除了灭火器等扑救外,会动用消火栓灭火,绝不会坐视不救而等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动作,任其火灾扩大(火灾不到一定程序,普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不会动作的)。这样在初起火灾时,即消除队到达现场前之5~10分钟内不可能有6~8股水柱同进使用灭火,一般两股水柱应为现实的,如不放心,加倍也只有4股水柱作用。这是因为:(1)初起火灾不大可能出现火灾层的上、下层同时“灭火”;(2)不大可能有多人同时灭火,如有,那么在消火栓启用同时定会按启动消防泵之按钮,这样就不存在储量不够的问题了。这个时期(5~10分钟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一般不会动作,故18m3储水量即使是有4股水柱工作,则10分钟也只用去12m3。仍有6m3未动用。另外,有的设计者在高位水箱的消火栓系统出水管上设置水流指示器(设置与否有争论),当消火栓动用后,即使无人按消火栓箱处启动水泵按钮,则因水流指示器动作,在消防控制室有灯光和音响信号,值班人员可依据情况启动或“延时”启动消防泵。笔者不主张设水流指示器,更不主张由水流指示器信号经控制柜直接启动消防泵。
  第二,当发生火灾时无人在现场,如娱乐场所、仓库等等,则只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作,并且该系统只要有一个喷头动作,压力开头将在60秒内动作发出电信号,向控制中心报警,并经控制箱切换启动消防泵。即使几个喷头动作,18m3储水量也仅仅动用约三分之一。
  第三,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理想,火灾漫延、扩大,消防队到达现场,消火栓开始使用时,早已不是10分钟的问题了,直接启动消防供水灭火。此时高位水箱中仍有相当量的储水。
  第四,初起火灾在5~10分钟后,消防队才到达现场,在此之前一般说来,消防泵应没有启动。如果启动了就不存在18m3储水量够不够用的问题。如果没有启动,则因高位水箱位下降到低水位(即消防储量水位)时,生活水泵将启动供水。也就是说在火灾发生后的5~10分钟内,生活水泵继续供水5~10分钟,这样因消防储量已动用,实际上生活泵供水基本上是供给了消防用,因水位已可能是在消防储量以下,生活出水管无水可出,亦即说明供10分钟内消防用水量不止18m3,是够用的。
  第五,如果因为是超高层建筑或普通一类高层,因水箱设置高度不够而设置增压系统,那么对于高区(或叫上区)消防来说,高位水箱的消防储水量单单对直接灭火而言,其意义几乎为零。当然为了使增压系统正常工作及中、下区来讲,高位水箱之消防储量仍然是必须的。
  此外,如果建筑中有雨淋系统、水幕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等不是又要增加高位水箱的消防储量吗?这不仅仅是经济问题了,还有实际面积与技术问题,甚至在具体问题上根本不可能实现。
  总之,笔者认为,无论一类高层建筑中有几个消防系统,其高位水箱中的消防储量不小于18m3就是符合规范要求的。

二、消防储水池的设置及容积的确定
  首先谈谈如何确定是否应设置消防储水池的有关问题。
  GB50045-95,7.3.2条是这样写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高层建筑应设消防水池:7.3.2.1市政给水管道和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量;7.3.2.2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一条进水管(二类居住建筑除外)”;条文有了,但关键是如何理解什么叫“且能满足”及是否“市政给水管道为环状,且有从市政环状管网不同侧引入的两条进水管”,就可以不设消防储水池叫?笔者认为对于大多数城市而言这是不容置疑的,但对于某些特定条件下,这样执行规范仅仅是死抠字眼,是不够负责任的。如某工程处于某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展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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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waterlife
    waterlife 沙发
    关于双阀双出口消火栓的问题,要是火灾点在那 那个地方的消火栓就挂了 如果其他地方没消火栓能到这个点的话不就不行了啊 所以 个人认为 尽量不做 没办法才做啊
    2008-05-20 23: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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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蓝冰有个仔
    引用了一些老规范的规定,容易迷惑人。而且,很多的规定现在的新条文中已经
    没有或者修改了。
    2004-09-13 17: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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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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