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燃料油公司大港成品油库及配套项目监理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燃料油公司大港成品油库及配套项目已由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滨发改许可【2012】103号批准建设
,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燃料油公司,建设资金为312037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天津市燃料油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
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市燃料油公司大港成品油库及配套项目:建设规模新增成品油、燃料油等油品库容16.9万立方米。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5个储油罐区,库容16.9万立方米;新建办公楼、泵房、辅助厂房、高压配电室、低压配电室、门卫室等共3938.82平方米,包括
绿化、道路配套设施等。
2.2 工程建设地点:大港北围堤路南,中沙石化西侧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市燃料油公司大港成品油库及配套项目:建设规模新增成品油、燃料油等油品库容16.9万立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新建5个
储油罐区,库容16.9万立方米;新建办公楼、泵房、辅助厂房、高压配电室、低压配电室、门卫室等共3938.82平方米包括绿化、道路
配套设施等。本监理工程对勘察阶段、施工阶段(设备、采购、安装及试运转)、工程保修阶段等监理。本次投资:31203.7万元。监
理范围为“四控、两管、一协调”的工作内容
2.4 工期要求:2012年12月01日 至 2014年05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监理综合资质或化工石油工程甲级和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资格:1、营 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
有效期内。3、配有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
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一名。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5
、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安全总监应具
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6、总监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化工石油工程专业,并且均应具备有投标资格的IC卡。7、
外地监理工程师还必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进津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进津备案证书》。8、外地监理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
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
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人可通过网上报名。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2 年 10 月 8 日 至 2012 年 10 月 12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2年10月15日至2012年10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
午8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14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原件)和单位介绍信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无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本工程不采用邮寄方式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 业
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无日内寄送。
联系人:陶 岳
电 话:15652571451
传 真: 010-52285003
电 话:010-52285003
邮 箱:
zbgstaoyue@126.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59号
邮 编: 10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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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