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2-10-08 18:41:08
来自:建筑结构/岩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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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框架结构,场地地下水在-4米位置处,基础底标高为-5米,基坑开挖降水至-5米,场地内有一近代废弃的井,用石头和砖块回填的,井的直径为2米,正好在基础位置处,本工程采用的是天然地基,持力层为砂石层,其下为卵石层,基础采用柱下条形基础+防水板,本工程旁边有一原有建筑20层,基础为筏板基础,基底标高-7米。请问该基坑处的井如何处理?若按照《建筑场地墓坑探查与处理技术规程》中的方法,则需要从基底再下挖5米至-9米标高,那么就需要降水至-9米,害怕对旁边的原有建筑有影响,请各位谈谈有没有好的办法处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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