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自治县雅江等五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秀山自治县雅江等五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35874 1511026048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秀山自治县雅江等五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函【2012】1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华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市级专项补助资金和业主自筹资金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秀山自治县雅江镇、隘口镇、膏田镇、钟灵镇、兰桥镇。
2.2 建设规模:雅江镇新建一座日处理能力60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约8亩;隘口镇新建一座日处理能力60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约8亩;膏田镇新建一座日处理能力100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约10亩;兰桥镇新建一座日处理能力60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约8亩,总投资约1600万元。
2.3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负责人:陈涛(招标部)
2.4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图说范围内的全部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009年以来有与本招标项目在使用功能、性质、建设规模相同或类似的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直接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负责人:陈涛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2年 10月 25 日10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 报名前请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
联系人:于大海
电 话:010 -5289 4800
传 真:010 - 81314390
手 机:13611145144
邮 编: 100049
邮 箱:
13611145144@163.com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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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