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江西省德兴至上饶高速公路声屏障供货与安装施工招标
1. 招标条件
江西省德兴至上饶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赣发改交运字[2009]2281号文批准建设,项
目业主为江西高速集团德上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投资51%,江西省上饶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投资49%,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德兴至上
饶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本项目声屏障供货与安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声屏障供货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是江西省规划高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德昌高速与沪昆高速间竖向地方加密高速公路,起点接德昌高速,终点接沪
昆高速,途经上饶市辖区的德兴市、玉山县、信州区,全长61.222Km。主体土建工程已于2010年10月开工建设,目前已进入路面及附
属设施交叉施工阶段。
2.2 本次声屏障招标的内容包括路基段、桥梁段声屏障的供货与安装施工(含声屏障混凝土基础、基础开挖、地梁承台、钢立柱、连
接件及预埋件等施工)、对损坏的路基边坡及防护的修复、施工期管养和缺陷修复。
路基段声屏障设计形式为彩钢板。桥梁段声屏障设计形式为上、下部彩钢板中间为夹胶钢化玻璃吸声板,采用螺栓锚固钢板及立柱固
定在桥梁防撞墙上。全线共分1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
范围
路基段声屏障(m)
桥梁段声屏障(m)
对应路基标段
SPZ1
全线
1068
846
A1~A8、B1~B7
2.3 本项目计划2012年11月开工,2012年12月底完工,预计施工工期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保修期60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业绩和信誉等方面的条件如下,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 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b、具备环保工程贰级及以上施工专业承包资质、道路交通声屏障生产及施工经营范围,且具有彩钢板生产流水线;
c、近三年(指2009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完成过不少于2个高速公路或独立特大桥声屏障的供货与安装施工合同业绩,且累计
完成合同额不少于1500万元;
d、近三年(指2009年1月1日起至今)无国家建设和交通主管部门、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建设和交通主管部门的不良信誉。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
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每标段人民币10万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0月9日至2012年10月13日(双休日不休),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持本人身 份证、单位介绍信和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
本原件及上述所有证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后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0月30日15时00分,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证书(或经公正
机关公证的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和身 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 份证于当日14时30分至
15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有关事项
6.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交费后招标人会在出具的收费收据上注明编号(如“SPZ***”等的字样),请各投标人记住各自的报
名编号,此号将是购买招标文件前后的编号,也是投标文件中要求填写的报名编号。
联系人: 郝 亮(经理)15510356498
电 话: 010—88621652
手 机: 15510356498
邮箱:
haoliang219@126.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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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