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码头工程地质勘察、码头及陆域形成工程初步设计招标
招标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
中国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是由国家发改委(国能油气【2012】145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该项目码头及陆域形成工程初步设计现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组织招标工作,请满足相应资格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
1.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 建设地点:天津滨海新区南部大港地区的南港工业区
1.4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招标范围:码头工程地质勘察、码头及陆域形成工程初步设计及相关技术服 务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码头工程地质勘察、码头及陆域形成初步设计工作要求及相关说明。
1.5 初步设计服 务周期:中标后60天内提交全部初步设计报告(包括CAD和PDF两种格式版本的电子版),包括项目概算。中标后50天内提交全部地质勘探报告(包括电子版)。
2 合格投标人: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经登记机关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
2.2 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具有工程勘察甲级或水运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且具有工程勘察甲级;
2.3 在最近三年具有LNG码头或15万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的初步设计业绩;
2.4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3.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 元。
3.2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9月29日—10月12日,每天8:30-11:30、13:00-16:30。
3.3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
3.4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代理人身 份证复印件)原件及代理人身 份证原件;企业营 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业绩证明资料等复印件,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现场踏勘时间:2012年10月9日
5 递交时间:2012年10月29日上午8:00-9:00。
截止时间:2012年10月29日上午9:00。
6 开标 时间:2012年10月29日上午9:00。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张 露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
guolizb01@126.com
全部回复(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