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东疆港区东部配套区次干道道路工程照明工程设备采购(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东疆设备 2012-15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机械电子电器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天津
1、招标
本招标项目天津港东疆港区东部配套区次干道道路工程照明工程设备采购(一标段)已批准建
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港东疆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 受 天
津港东疆建设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照明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
2.1 项目概况 天津港东疆港区东部配套区次干道道路工程照明工程设备采购(一标段),该
项目包括设备采购、运输等全过程。
2.2 项目地点: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
2.3 招标:招标为建设单位所发设计图纸中的内容,具体详见照明设备材料清单。
(1)12米单头路灯(含灯具、预埋件) 38套
(2)YJV22-1,5*25 2500米
2.4 供货周期要求: 具体见招标文件 。
2.5 质量要求: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
力。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生产或供应能力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2企业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营,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之外的国内企事业
单位。
3.3投标人的营 业执照的经营应涵盖本次招标的产品;并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营 业
要包括五金交电销售和电气设备销售,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3.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备本项目要求的并与之相应的财务能力和银
行资信。投标人应提供由依法成立的会计事物所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投标人自投标之日起前
三年的“审计报告”,供评标委员会进行评议。
3.5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提供天津地区售后及维修网点情况。
3.7投标人应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的其他。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须携带1.营 业执照副本 2.近三年已完成或正在建设的类似工程的合同或中标通知
书(已备案)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 份证原件 。 上述文件须同时提供原件及复
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公告发布时间: 2012 年 9 月 28 日至 2012 年 10 月 10 日。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阜荣街8号
联系人:高 杰(经理)
电 话:010-52460158
手 机:13552256606
传 真:010-61575747
邮 编:100102
电子邮箱:
zbxm88@126.com(资质、业绩请发到此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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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