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7-05-20 19:00:20
来自:建筑结构/混凝土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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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对于人工挖孔桩和挖孔墩的判别有一定的数字区分,但实际工程中根本就区分不开,比如持力层埋深变化很大,有的局部浅,有的局部深,那么设计就会出现部分是墩,部分是桩,但墩和桩的设计概念完全不同,在设计中肯定只能要不按桩,要不按墩.但如按桩设计比较超前,按墩设计安全余地又太大,沉降差无法确定.
设计中如果碰到这样的情况可以将埋深浅的超挖让他达到桩的要求,这样的设计在理论上没问题,但会造成比较大的浪费,请问大家如何解决这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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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钻探,XY双向陡坡,10M*12M场址,至岩层最浅4M,最深13M,确定人工挖孔桩,柱下单桩承台,桩径1.0M(浅,按端承桩,桩径主要考虑作业面),钢护筒,个别桩径1.2M,主要出于竖向承载力均衡。
其实这里遇到一个问题,桩(墩)深度是连续变化的,界线并不很明确,所以设计应按最不利条件考虑,除桩深外,你总不能把每个桩都设计的不一样: a.各桩的准确深度事先是不知道的,b.施工也不方便,c.既然浅桩(墩),工程量少,造价相差不大。
故不必拘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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