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2-10-05 08:49:05
来自:建筑结构/混凝土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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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混凝土规范GB50010-2010中第8.3.1条规定:当锚固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大于5d时,锚固长度范围内应配置横向构造钢筋,其直径不应小于d/4;对梁、柱、斜撑等构件间距不应大于5d,对板、墙等平面构件间距不应大于10d,且均不应大于100mm,此处d为锚固钢筋的直径。
按照此规定,现浇板内支座负钢筋原来设置的构造钢筋(分布筋)间距就要减少到10d,且均不应大于100mm,不知道我理解的对不对?
即:原先分布钢筋一般为D6@250即可,按现行规范就间距就不满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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