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2-10-02 15: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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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南京地铁四号线一期工程车辆段土石方工程(D4-TA16标)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江苏
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工程业主将于近期对南京地铁四号线一期工程车辆段土石方工程(D4-TA16标)进行公开招标。现将资格预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四号线一期工程青龙车辆段位于线路的最东端,与仙林东站接轨,随四号线一期工程建成,总用地面积37.41公顷。
二、资金情况
南京地铁四号线一期工程建设资金由业主通过南京市财政拨款和自筹获得。
三、本次招标的标段及工程
序号 施工标段 项目名称 工程内容
1 D4-TA16 四号线一期工程青龙车辆段土石方工程 土石方、路基、桥涵、库外地基处理、室外给水排水及消防、管沟、混凝土包封及预埋件、道路工程、围墙工程等
四、资格预审求
(一)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005年以来承担过国内土石方(含路基、软基处理、排水)工程或其他类似工程;
4、经营状况和财务资信良好;
5、在建工程以外资源能满足本次招标工程的要求。
6、拟派项目经理的要求:
(1)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其专业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注册单位应与申请人名称一致;
(2)2005年以来担任过国内土石方(含路基、软基处理、排水)工程或其他类似工程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以上职务且在本工程投标及施工期内无其它担任项目经理职务的在建工程。
(二)其他规定
1、申请人不允许采用联合体的方式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2、申请人之间存在隶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3、对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资格审查在投标阶段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4、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不得参加政府工程投标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五、资格预审入围方法
(一)组建评审委员会
将按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资格申请文件进行评审,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并提出意见;按评审办法对申请人进行综合打分,确定申请人排名及各标段投标人名单;编写和提交评审报告。
(二)各标段投标人名单的确定
1、满足各标段的资格预审要求的申请人为合格申请人,能够参加各标段的投标;
2、为避免个别标段合格申请人数量的不均衡性,并考虑到充分市场竞争,评审委员会有权对本批各个标段合格申请人做相应的调整;
3、基于上述因素,当1个标段合格申请人少于或等于13家时,合格申请人全部参加该标段投标;当1个标段合格申请人多于13家时,按照以下规定对各合格申请人进行综合打分,得分排名前13家的合格申请人参加该标段投标。
(三)综合打分内容和标准(满分10分)
只有满足资格预审基本要求的申请人才能参加综合评审,各标段按照综合评审各项打分汇总并进行排名。对资格预审申请人的综合评审内容和标准:
1、经营状况和财务资信(满分:4分)
净资产(2分):最高值得2分,最低值得0分,中间按插入法计算;
资产负债率(2分):最低值得2分,最高值得0分,中间按插入法计算。
2、施工业绩(满分:6分)
2005年以来承担的国内土石方(含路基、软基处理、排水)工程或其他类似工程合同金额≥5000万元,每项得2分;2000万≤合同金额<5000万,每项得1分;合同金额<2000万,每项得0.5分,限评3个。
说明:(1)以上评审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施工合同进行评审;
(2)参与评审的施工业绩指2005年1月1日以来签定的合同。
(四)得分汇总与排名方法
1、评委按照评审办法进行打分,打分汇总由工作人员进行,公证处复核,确认无误后得分有效;
2、评审委员会按照得分排名由高到低顺序推举前13名参加投标。若某几家单位得分一致并列第13名,则一同参加投标。
六、时间安排
1、2012年9月27日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告有效时间为2012年9月27日至2012年10月11日17:00,在上述时间段内(节假日除外),申请人需以传真的形式提前报名(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1资格预审申请书);
2、2012年10月17日上午9:00-11:30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达时间。未按时送达,不再受理。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
(一)申请文件组成
第一章 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见附件)
第二章 申请人基本情况(格式见附件的表1)
第三章 申请人财务资信(格式见附件的表2)
第四章 施工业绩(格式见附件的表3、表4)
第五章 申请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格式见附件的表5)
(二) 申请文件递交
1、申请人可从本公告附件直接下载申请文件格式,如实填写后,装订成册,采用胶装的形式,禁止采用打孔塑料拉条及其他形式装订。
2、申请人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本着简洁实用的原则,不提倡繁复、铺张,以简装为主,以降低投标成本,避免浪费。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封面需注明项目名称、申请单位名称、日期、正副本。封面颜色绿色。
4、申请人需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及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应用Word编制)一份(资格证明材料除外)。
5、送达人员(即授权代理人或法人代表)应随身携带单位介绍信或证明其单位身份的证件,并于规定送达截止时间前送至下述地址,逾期不予接受。
报名方式: 在报名截止时间内获取报名表格进行备案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赵博
手 机:135 5208 9943
电 话:010-5613 8358
传 真:010-5613 8358
邮 箱:bjjinxin88@1 63.com
邮 编: 100049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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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