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2-10-01 17: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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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浏阳市14座重点小Ⅱ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
2012-09-29
开标时间:2012-10-22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湖南
招标人:浏阳市水利建设中心
2012年浏阳市14座重点小Ⅱ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
本招标项目2012年浏阳市14座重点小Ⅱ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长水发[2011] 8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浏阳市水利建设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加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就本项目的施工在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
2.1工程名称:2012年浏阳市14座重点小Ⅱ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Ⅰ、Ⅱ、Ⅲ、Ⅳ标段。
2.2建设地点:浏阳市达浒镇、官渡镇、古港镇、沙市镇、洞阳镇、永和镇。
2.3工程规模:2012年浏阳市14座重点小Ⅱ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分四个标段Ⅰ标段总投资813.74万元,Ⅱ标段总投资745.14万元,Ⅲ标段总投资578.39万元,Ⅳ标段总投资725.40万元。
第Ⅰ标段:达浒镇良田水库、弄家冲水库,官渡镇长草冲水库、肖家冲水库。
第Ⅱ标段:永和镇锣镜冲水库、金狮冲水库、碾石冲水库,古港镇大源冲水库。
第Ⅲ标段:沙市镇张周水库、土桥水库、保塘水库。
第Ⅳ标段:洞阳镇中洞水库、献礼水库、鲤鱼塘水库。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工期要求:120天(日历天)
2.6计划总投资:约3000万元
3、参与投标资格
3.1 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 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合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水工大坝施工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为湖南省水利厅湘水建管(2011)88号文公布的《湖南省2011-2012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单中的企业且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九部委第56号令)投标人须知第1.4.3规 定的有关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4 项目负责人需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并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并无在建项目;专职安全员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并无在建项目。
3.5严禁围标、串标、借资质投标,一经发现即终止投标资格,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只能获得2012年浏阳市14座重点小Ⅱ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Ⅰ、Ⅱ、Ⅲ、Ⅳ标段中1个标段的投标机会。
4、投标人的限定
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 份证或拟任本项目建造师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 份证原件准时参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即拟任项目建造师)未到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招标取消投标报名环节,招标文件将在网站发布,下载栏目在“下载中心”,文件名为“2012年浏阳市14座重点小Ⅱ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注意查询,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均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6、随机确定标段
开标时,在有关行政、纪检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取得抽签资格的投标人以抽签的方式,按照平均分配原则(如有余数,则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到某一标段),随机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标段。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开标会,否则视同自愿放弃投标。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按照湘水办[2012]29号文要求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开标会,否则视同自愿放弃投标。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下同)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进行登记报名
联系人: 郑军
手 机:135 0132 4070
电 话:010-5613 8358
传 真:010-5613 8358
邮 箱:zhengjunzb88@16 3.com
邮 编: 100049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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