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新疆伊吾淖毛湖煤田英格玛一号矿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方式: 服务招标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受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新疆哈密英格玛煤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伊吾淖毛湖煤田英格玛一号矿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项目,组织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新疆伊吾淖毛湖煤田英格玛一号矿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
2、招标编号:CHDT155/09-SJ-0201
3、项目法人:新疆哈密英格玛煤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矿区规划能力:900万吨/年
5、本期容量:设计年生产能力为300万吨/年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或银行贷款
8、工程地理位置:新疆伊吾淖毛湖煤田英格玛一号矿井位于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镇西部。行政区划隶属哈密地区伊吾县管辖,距淖毛湖镇约26 km,距伊吾县90km,距哈密市290km。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主要查明全井田水文地质条件。
二、招标内容:
1、根据本井田、本区域水文地质情况,编制出最优最经济合理的勘探设计方案;
2、勘探施工;
3、物探施工;
4、编制《新疆伊吾淖毛湖煤田英格玛一号矿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报告》并通过评审。包含但不限于地面物探瞬变电磁、钻孔施工、测井、采样、抽水试验、水化学分析、钻孔封闭、水文动态观测系统建立及报告的编制。(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四、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3、具有自然资源部核发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乙级资质;
4、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5、投标人近三年来应至少有两项煤田水文地质勘探业绩,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 ;
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9、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后审的提供的资料要求:
(1)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企业法人填写的授权委托书,需要授权人与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具有自然资源部核发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乙级资质证书。
(5)提供近二年(2010年9月-2012年9月)来至少两项煤田水文地质勘探业绩,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 ,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用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公章)。
(7)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8)提供国有大型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
(9)安全资格证书。
(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申请书内容,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公告时间:2012年09月28日至10月12日
购买标书时间:2012年09月28日至10月12日下午16时整止
联系人: 李 伟(经理)
手 机:13241038618
电 话: 010—88623128
传 真: 010—88621652
邮 箱:
liwei907@163.com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四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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