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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07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

发布于:2007-05-18 13:17:18 来自:注册考试/注册给排水工程师 [复制转发]
http://www.spta.gov.cn/detail_6.jsp?viewid=308&lmCode=A020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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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jasmine521117
    jasmine521117 沙发
    七、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一)考试后两个半月可查询成绩,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成绩查询”栏目上自行下载打印。

    成绩查询网址:www.spta.gov.cn“成绩查询”栏目

    成绩查询电话:95001966

    (二)领证时间为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左右,地点为相应确认点。请考生届时关注本网站通知或联系现场确认点。

    2007-05-18 13: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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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asmine521117
    jasmine521117 板凳
    六、考生须知

    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仍为4个。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土建”与“安装”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的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试时,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程功能)。草稿纸统一发放、回收。

    考试使用2006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考试培训教材。考试大纲和培训教材由全国造价工程师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组织编写。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部长令)已于2006年12月11日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原2000年1月21日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第75号部长令)已经废止。考试依据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相应要求不做调整,但《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中的相关内容要按建设部第150号部长令的规定调整。《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详细内容可通过建设部网站(www.cin.gov.cn)或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首页(www.ceca.org.cn)下载。

    《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已于2006年7月3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共同发布(发改投资〔2006〕1325号),原《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于参数》第二版(计投资〔1993〕530号)已经停止使用。考试依据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相应要求不做调整,但《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中的相关内容要按《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的有关规定调整。《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可从中国计划出版社购买(中国计划出版社发行部电话:010-63906433,网址:www.jhpress.com)

    2007-05-18 13: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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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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