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2012年车载信息化应用平台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中国电信2012年车载信息化应用平台建设工程。TAP平台是中国电信面向车载信息服 务市场提供各类服 务应用整合、汇聚、开放的平台,通过集团领航平台进行产品的 加载、管理、鉴权、计费、结算,为各车载业务提供商(以下简称TSP)提供一站式信息服 务应用,有效实现车载应用产业链上下游资源的聚合。本期工程拟在在江苏省业务平台云资源池新建车载信息化应用平台(以下简称TAP平台),以满足到2013年底10万车载终端用户使用中国电信车载信息服 务的需求。
2. 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2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中参加资格预审。
2.1.3 本次资格预审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特殊情况下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的,应由产品制造商出具使用代理商投标理由的说明
文件并承诺对代理商投标承担连带责任。
2.1.4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申请人为境内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
他外币的,按照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申请人为境外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
或注册)证明文件。
2.2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 投标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3 申请人为代理商的,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2.3.1 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申请资格预审,且该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它代理商申请资格预审;
2.4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4.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4.2 投标产品应在国内外类似商用环境具有2年的使用经验。
2.4.3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产品技术要求,通过中国电信组织的入围测试。
2.5 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等)资格要求:
2.5.1 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或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甲级资质);
2.5.2 具备软件能力成熟度资质(CMM3级或CMMI3级);
2.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凡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12年09月27日至2012年10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8时(
北京时间,下同)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10月17日10时00分。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北京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语言:中文。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周童 于娜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
zbwork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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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