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2-09-28 12:4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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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地铁1号线工程车站公共区装饰材料照明灯具招标
http://www.chinazbol.cn/
招标人:无锡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无锡地铁1号线工程车站公共区装饰材料采购项目(4标:照明灯具)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地铁1号线已由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09】25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付项目资本金及业主融资,招标人同项目业主。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无锡地铁1号线沿线。
2.1.2工程规模:线路全长约29.4km公里 ,24个车站,其中19个地下站,5座高架站。
2.1.3资金来源与落实情况:已落实。
2.1.4计划竣工时间:2014年6月1日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内容:无锡地铁1号线工程车站公共区装饰材料采购(4标:照明灯具)及相关服、务。
2.2.2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数量以招标文件为准,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内容
无锡地铁1号线工程车站公共区装饰材料采购(4标:照明灯具)及相关服、务。
2.2.3 交货期:2012年12月首批供货。
2.2.4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的评标将采用综合评估法。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 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厂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2) 申请人的业绩应符合下列要求:
投标人须在2007年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或高铁车站、机场的(荧光灯)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不包括分包、联合体和境外供货业绩);
3) 申请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4) 参标灯具须具有国家强制性3C认证证书;
5) 须具有产品的检测检验报告(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8月1日)
6) 申请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0年度或201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7) 申请人必须是本次招标设备的制造商,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的投标。
8)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转包与分包。
9) 本项目不接受以非独立法人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
10) 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
a)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b)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 申请人办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原件核查时需出示劳动合同及身、份证。
12) 项目负责人须为申请人单位的在职员工,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最近三个月的连续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提供的最近三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 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申请人资格条件。
(2) 符合申请人资格条件且有意向参加资格申请的单位(下称“申请人”),请于2012年09月27日至2012年10月09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进行网上报名
时间:2012年09月27日至2012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6 时 3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须密封后,于2012年10月15日上午09:00~09:30,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地址:北京市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于 娜
手 机:15601242745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zbwork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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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