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2-09-28 1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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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吨/年聚甲醛项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器招标
招标人:兖矿鲁南化肥厂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兖矿鲁南化肥厂4万吨/年聚甲醛项目已由山东省发改委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兖矿鲁南化肥厂,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兖矿鲁南化肥厂。
项目名称:兖矿鲁南化肥厂4万吨/年聚甲醛项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器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SDYK2012-A408F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山东省滕州市木石镇兖矿鲁南化肥厂聚甲醛项目施工现场。
招标货物的数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共35台、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器12台。包括设备制造、检验、装卸、运输、指导安装、调试、保修及技术和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使设备正常运行的所有内容,供方免费运输并卸载至需方指定位置,地面交货。
微机综保系统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格书。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0天内发货到买方现场。
交货方式:地面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一般纳税人企业,且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含300万元人民币)。
2、本项目接受生产厂家和代理商投标。本项目传感器品牌必须为欧美知名进口品牌,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器(整套)的品牌必须与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传感器品牌相同,相同传感器品牌只能有一家企业投标,代理商要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唯一品牌授权书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投标人将投标过程及后续相关业务授权或委托给其他法人代为办。
4、投标人要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业绩:
投标人要具有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类似设备制造的经验和能力、并提供近三年销售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类似)成功运行的10套以上运行业绩,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同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如不能提供合同复印件,需提供用户反馈证明材料)。业绩表应注明设备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运行时间等信息。
6、资质检验:
开标时请提供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资质证书。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27日至2012年10月1日止,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也可发电子版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机构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2012年10月17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地址:北京市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于 娜
手 机:15601242745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zbwork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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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