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第二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人:宁陵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陵县第二污水处理工程已由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陵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陵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 宁陵县第二污水处理工程设计
2) 建设规模: 2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厂一座,污水管道15.868公里
3) 建设地点: 宁陵县城葛天大道东340米,工业大道南,吴王沟北。
4) 资金来源: 自 筹
5)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6) 招标范围: 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报名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报名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3) 拟派往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并具有相关设计资格证书。
4) 业绩要求:具有成功承担过两个及以上2万吨规模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工程设计经验(以近三年业绩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 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对报名企业的廉洁情况进行审查,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后方可报名参加投标。
4.报名须知
1) 报名单位请携带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相关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拟派往项目负责人工程师证原件、拟派往项目负责人相关设计资格证书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2) 报名起止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9月 28日至 2012 年10月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需要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有关规定提交叁万元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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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市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于 娜
手 机:15601242745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
zbwork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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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