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2-09-28 10: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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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里河立洲水电站发电机励磁系统及其附属设备招标
招标人:四川华电木里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木里河立洲励磁系统及其附属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合同名称:木里河立洲水电站发电机励磁系统及其附属设备采购
合同编号:MLH-LZ- SB.WZ/JD-06
一、工程概况
立洲水电站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境内博科乡下游立洲岩子至八科索桥2.4km的河段,坝址距木里县城83km,距西昌市330km,厂址距木里县城65km,库坝区有省道S216公路通过。
根据四川省电力系统规划,本电站投产后接入四川电力系统运行,在系统中主要担任调峰、事故备用。
电站采用混合式开发,本阶段推荐枢纽工程由碾压混凝土双曲拱坝、坝身泄洪系统、右岸地下长引水隧洞及右岸龚家沟地面厂房组成。电站正常蓄水位2088m,最大坝高132m,装机容量345MW,多年平均发电量为14.76亿kW?h,水库总库容1.897亿m3,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1.787亿m3,调节库容0.82亿m3,具有季调节性能。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兼顾下游生态用水。
本电站引水系统布置为“一洞一井一管三机”,即从取水口经一条引水隧洞将水引至一条压力主钢管,设调压井,在厂前以三条压力支钢管分别接入三台水轮发电机组,然后通过各自的尾水管排往下游河道。厂房为引水式地面厂房,拟装三台单机容量为115MW的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
电站安装3台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115MW,额定电压13.8kV,额定功率因数0.9。#1、#2发电机分别接一台138MVA双卷变压器组成单元接线, #3机接一台150MVA三卷变压器,35kV侧引接10MW生态机组,然后直接升压至220kV接入系统。220kV为单母线接线,只有一回220kV出线。
本电站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原则设计,采用全计算机监控的方式,受四川省中调直接调度。计划首台机投产时间为2014年03月31日。
二、招标内容
卖方按合同要求承担下列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运输、现场开箱交货、指导设备安装调试、现场试验、参加安装阶段的质量检查、设计文件提供、试运行和安装现场验收、设计联络会以及相关服、务等。
1)3台套发电机励磁系统及其附属设备。
2)规定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
3)在本招标文件工作范围的说明中没有专门提及的设备,但属整套设备所必需的,卖方仍应提供,以保证调速系统的完整。
三、项目业主与资金来源
项目业主:四川华电木里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发电机励磁系统设备供货商(包括中外合资企业或中外合作企业)。
(2)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或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具有设计、制造过用于单机额定容量大于100MW的水轮发电机组自并励微机励磁系统,近3年内应有3个单机100MW以上水电站成功运行一年以上的经验;并提供相应的合同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和业绩证明作为证明材料。
(4)投标人及其外购(外协)人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投标人及外购(外协)人应根据ISO9000族的标准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以确保设计、制造的质量。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没有因投标人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终止、纠纷、仲裁和诉讼的记录。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项目下设备的制造和供货,投标文件应附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投标人签字盖章确认的近三年的(2009年、2010年、2011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法定审计机构、审计人员的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并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执行合同设备的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工艺、质量控制和保证、技术培训、现场指导安装和提供技术服、务的主要人员,必须具备参与类似项目的经验,最好是曾经担任类似设备的设计、试验、制造工艺、质量控制和保证、技术培训、现场安装等工作的人员。
(8)投标人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担的项目不得影响合同设备的生产和交货工期。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材料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如你单位愿意参加投标,请凭本公告在下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带原件,留复印件,盖红章)、(2)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带原件,留复印件,盖红章)、(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购买投标书授权委托书(原件)、(4)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留复印件,盖鲜章)等资料购买招标文件。不提供原件材料,恕不发售标书。
六、投标担保
投标书应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担保,其金额为壹拾万元,未按规定附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担保必须是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电汇,不接受保函、现金及其他形式的保证金(否则将可导致废标)。
七、招标安排
招标文件定于2012年10月08日至10月12日上午8:30至11:3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发售。整套招标文件收取成本及资料费人民币2000元,购招标文件的费用,售后不退。
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2年11月6日09:00—10:00时,请在此时间内送达,在此时间外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被接受。
本合同工程招标定于2012年11月6日10:00时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席开标仪式,并在签到册上签名。
地址:北京市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于 娜
手 机:15601242745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zbwork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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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