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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规的室外消防用水量规定中的一个矛盾

发布于:2007-05-17 09:33:17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复制转发]
建规中的城镇、居住区室外用水量与建筑物室外用水量的指标有矛盾之处:例如小区居住人口小于一万人的,前者指标为灭火次数一次,灭火用水量为10L/S;而建筑物室外消防用水指标为10~25L/S。是否在实施中从严设计,各位的经验做法是怎样的。
  • stbodhi
    stbodhi 沙发
    当然是从严了。
    建议楼主熟悉规范。
    8.2.1。。。。。
    注:城市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应包括居住区、工厂、仓库、堆场、储罐(区)和民用建筑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当工厂、仓库和民用建筑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按本规范表8.2.2-2 的规定计算,其值与按本表计算不一致时,应取较大值。
    2007-05-17 10: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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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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