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给排水工程 \ 建筑消防给水 \ 设计院给排水(消防)工程师们请注意!!!!

设计院给排水(消防)工程师们请注意!!!!

发布于:2007-05-16 20:58:16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复制转发]
我公司是专业设备厂商,长期供应全国各地设备。现寻求有泡沫灭火设备(泵入平衡式泡沫混合装置、压力式比例混合装置、柴油机消防泵、电动机消防泵、)项目信息的专业设计人员合作,有意者或需要设备样本资料者请与本人联系!


提供优厚待遇,保证个人信息保密!



联系方式:15937326512


电子邮箱:hushuangji@163.com


QQ:25492426

1179320225480.jpg


1179320225579.jpg

全部回复(143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zyb601
    zyb601 沙发
    :) 给我也来一份,最近有做到1类地下车库,消防要求做泡沫喷淋系统。 wsf311@126.com 谢谢了!
    2009-11-06 22:21:06

    回复 举报
    赞同0
  • li198606li
    li198606li 板凳
    我的邮箱 lildx_1986@163.com
    希望给我发份
    2009-11-06 17:45:06

    回复 举报
    赞同0
加载更多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建筑消防给水

返回版块

28.34 万条内容 · 710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关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疑问?

在设计规范中7.2.3中说明要在宽大于1.2m的风管下要增设喷淋头,那么根据设计规范8.0.7表格的要求,必要的话是否要加大支管的管径? 打个比方说:一个DN32的支管设了3个喷头,但因为经过风管位置,在下方增设1个喷头,既一共4个喷头,按设计规范8.0.7的要求,是否要将该支管管径加大到DN40? 请各位大虾指点一下,谢谢!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