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7-05-15 23:30:15
来自:施工技术/建筑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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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部<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以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及"注册建造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当及时、独立完成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文件签章,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在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工程项目上执业这好理解,但另一方面是否同一个工程项目是否可以有两个以上的建造师分别在各自负责的项目上签字。另:一个工程项目可能有好多专业组成,但被任命为项目经理的建造师(只有一个专业执业资格)是否不能在其不具备专业执业资格的专业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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